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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1/6/2008

    Obama is the hope.

    这是我们班里某小黑的原话。奥巴马赢了,小黑的世界近乎疯狂,相当兴奋,起码开心!

    联想前一段时间的故事:今年诺贝尔化学奖得主钱永健在电话记者会上对许多中国记者问他:「你是中国人吗」、「会不会说中文」的问题时,钱永健用英语回答:「不会说」,进一步中国记者又问他:「你的成就对中国科学家有什么意义呢?」钱永健也用英语回答:「我是在美国出生长大的,我不是中国科学家」,但是他也说,「我的得奖有中国人高兴,如果这样让很多年轻人对科学发生兴趣,这是很好的事」。(日本朝日新闻有报道)

     

    两件事其实没什么关系。

    但是,钱永健是个banana,奥巴马是个Oreo,两个人都是实实在在的美国人。Banana是外黄内白。而奥利奥则是外黑里白。说到底,他们俩都认同自己是美国人。

     

    其实,每个人身上都承载着一定的认同感,比如走出国门的人,可能对自己是中国人非常敏感。以前出来的中国人少,往往被认作日本人,甚至现在也有,这种事情,总是让当事人稍感不快,总觉得心里堵得慌。上升点高度,就是国家弱,比不上日本,觉得自己颜面扫地,从此以后奋发图强,立志振兴中华等等。而在国内,如果身处北京,大家介绍的时候,就会说我是江苏的,河北的,海南的……也有典故说厦门人从来不说自己是福建的,大连人很少说自己是辽宁的。当然,也有民族的认同,比如汉族人,回族人,藏族人……所有的这些身份,都是认同。这种认同感的分量是不一样的,很像是一个个大大的肥皂泡泡,环绕着人的身体。最坚固的一层,往往在最里面,最不容易戳破,也是自己看得最清晰的。当人从内往外看得时候,大多数情况都带着这些泡泡的颜色,当然内层的颜色最深,对视力的影响也就越大,而外人从外向里看我们时,也是先看到外层的,不过这个时候,里面的颜色最深,所以那些有眼力的人,看到的最本质的还是里层的东西。

     

    这样一来,前面的两个例子就有点关系了。钱和奥巴马都是有这种认同的人。他们外层的肥皂泡泡颜色不一样,一个是黄的,一个是黑的。但是最里面的那层,是一样的,是美国人。奥巴马是黑人,一点都没错,但是美国人这个概念,在他心里面,比黑人这个概念更重要。钱是黄种人,也没错,但是在他心里,他不是中国科学家,他是美国人。

     

    当事人自己清楚,外人往往不清楚。很多人喜欢虚构关联,找点与自己有关的光环,戴一戴,或是顺带沾沾光,都成了无上光荣的事。我相信,认为Obama is a hope,因为他被选上而开心的黑人,绝对占了很大很大的比例。在选前,每次我问见到的小黑,你支持Obama还是McCain,每个人的回答都是,当然小马。

     

    我很想知道,或者说非常期待,在可预见的未来,Obama会给非洲人民带来什么。难道那里的饥荒会因为奥巴马的上台而减少?难道很多非洲国家的战乱会因为他的上台而平息?难道艾滋病会看奥巴马的面子不再那么肆虐?难道美国人民从此与非洲人民成了一家人,去美国不再需要签证?很显然,这些都不可能发生。但是,也有会发生的。正是因为这种所谓的希望,更多的人会痴迷于所谓的美国梦,更多的人会信奉美国式的民主,更多的人会向往美国式的自由,更多的人会将美国作为自己国家未来发展的标准……

     

    黑人的高兴劲,让我想起了朋友曾经造的一个词:虚幻的幸福感。现在人虚幻的幸福感太多了。但是有多少东西,是真正属于我们自己的?

     

    美国人有句古话,叫自助者天助。奥巴马也许会带领美国走向另一个辉煌,但是奥巴马救不了水深火热的非洲人民。相反,这位美国人民创造的政治明星,也许会让那些非洲人更执着于虚幻的梦境,深陷其中,不能自拔。

     

    回到自我,回到生活。轻轻一抬手,戳破那层肥皂泡,也许我们能看到更多更真实的世界。

    非洲兄弟的命运,掌握在自己手里,而不是别人手里。习惯了那层泡泡,就会依赖上那层泡泡,最后的结果怎么样?我想可能还是和现在差不多。

     

    我相信,很多和我一样的年轻人,也都会执着于国家认同。这并没有错,我也根本不认为这不好,否则我就是人民公敌国家叛徒了。但是回归到每个人的生活,这些认同带给我们的是什么?国家强大了,感觉非常舒畅,国家哪方面做得不好,在国外都抬不起来头,觉得丢人……正是因为在乎,我们的情绪才会被这层泡泡牵着走。但是,有没有别的事情,在生活当中带给我们的快乐比这些更多呢?与亲人和爱人一起享受时光,触摸大自然的气息,为自己的目标而努力……我不能再延伸了,否则真的成叛党叛国的人民公敌了。这种思维,会被批判为过于个人主义,没有集体荣誉感,不热爱祖国……这些帽子,任何一顶都能压死人。

     

    突然有个很有趣的想法,也是以前听说的:在美国的华人兄弟姐妹,一定要多生孩子,多养孩子,要让华人在数量上占优势,多少年之后,美国不就是我们的了么?毫无疑问,长期来看,这是打败美帝最有效的战略选择,那么,为了这个目标的实现,有多少华人兄弟姐妹愿意“为国献身”,“超生超育”?我猜,即使有一天美国的总统是一位banana了,他心里想的,依然是:我是美国人,如果这让广大的中国人民非常高兴,特别是能让他们认同美国的价值观,向美国学习,或者干脆将中国大陆成为美国的第51个州,那是非常好的事……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11/5/2008

    Second Time Around

    趁着晕乎劲

     

    本来以为,今晚会和很多个晚上一样,平平淡淡的过去,没想到同住的姐姐过生日,她老公给买了蛋糕,香槟,包,皮带。真是幸福的女人。

    因为有了由头,就这么喝开了……香槟、红酒、啤酒,我们家酒真多……我现在处于晕乎的状态,但是终于不觉得冷了。

     

    11月,据说一般都是连续的阴雨,几乎没什么晴天。这几天,下午4点半之后就天黑了,漫长的夜,全用作睡眠有点奢侈,可睡不着,又容易遐想。

     

    写下的这些东西,无非想要自己记住,半醉微醺时的无聊。

     

    我们小时候,都用铅笔写字,写错了,擦了重来,起码看起来是没有问题,一切都那么工整。可是长大了,用了钢笔或者水笔,写错的东西就不容易擦除了,留下的痕迹,基本上是一直存在笔记本里,所作的修改,也只能是将错误划去,在附近的空隙凑合着重新标记。这种做笔记的方法,也许就像是我们的记忆,越是长大,越是不容更正,只能涂改。但是涂改并不奏效,因为我们只是在努力让新的东西取代旧的东西,可实际上那些旧的东西,并没有真正消失,只是被隐藏在涂黑的墨迹之下而已。

     

    早就有古语说人非圣贤,孰能无过,知错能改,善莫大焉。改错,也许不在于完全抹去错误,而只是在错误旁加一个脚注,提醒后来的读者,在这里,可能要摔跤,请格外注意。在人生的这部大书里,大多数时候,脚注其实是给自己做的,目的是为了告诫自己,同样的错误,你不能再犯了。

     

    我现在做的,也无非是脚注。请自己记住,我不能再那么荒唐的活下去了。尽管08年还没有完全过去,但是总结完全可以开始了。这一年,我错过了最美的东西。曾经,它伴随我度过了那段痛并快乐的时光,可是年轻的躁动与愚昧却将它无端的抛弃。而如今,我无比怀念那瓶深埋心底的酒。那个小瓶子,以及那个精致的圈,曾经是我的挚爱,现在,一个遗落在园子的角落,一个不知所踪。人在很多时候都会犯错,有的时候甚至最简单的错误,被一直提醒着避免的错误,也会在不经意间被自己的邪面所诱惑,最后走向不归路。不归路,意味着你再也回不去了。

     

    就像是被涂黑的那块墨斑,我的记忆里,有一段过去好像被掩盖了。努力不去想那时的事,不去做那时的事。尽管已经做了新的标记,可还是无济于事。毕竟这些东西,不是铅笔的印记,可以轻易地用橡皮擦去,它们可能永远都擦不掉。我努力地回忆起那段时间的一点一滴,一举一动。我终于知道自己落笔的时间,手势,乃至想法,都是错的。但是,已然如此了,唯一能做的,也只是涂黑它,添个脚注。

     

    写的太意识流了。这些想法,源于这两天看的电影,据说是年度最佳港片。故事说的是主人公回到了过去的时间,其实就是不小心时空穿越了一把。至于回去的目的,无非是想知道过去的真面目,也可能是因为内心极度渴望了解真实的自己,想给过去的自己一个机会,放弃那个愚蠢的选择,改正那个荒唐的错误。电影想说的是人性,每个人都曾贪婪,自私,仇恨,欺骗过,但是本性的善,还没有放弃那个堕落的自己,时空穿越也无非是为了弥补过失,想对自己有个交待。

     

    这种情绪,不难理解。生活中面对最多的人,不是他者,而是自己。如果能对自己有个交待,就可以做自己的上帝,而不必借助神的力量,实现宽恕,祈求谅解了。每个人都一样。我为过去的错而忏悔,内心深处的痕迹,一直都在,只不过,你信的上帝是你自己,因此也只能与自己分享。

     

    就用这样随意的文字来记录我曾经错过的美好吧。

    于一盏昏灯下,半醉微醺。L’amourtoujours

    Btw,电影名叫《无限复活》,翻成Second Time Around,我们都知道,这是梦。